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
全党深入开展以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要部署。为了加强对我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,根据上级党委有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,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一组织领导。
领导小组组成:
组 长:朱政国 支委 书记
副组长:姚有为 支委 副书记
成 员:胥传连 支委 副院长
咸国权 支委 第一党小组长
贡向阳 支委 第二党小组长
李国标 支委 第三党小组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朱政国
副主任:姚有为
成 员:胥传连(负责医务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)
孙秀红(负责护理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)
贡向阳(负责药械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)
李国标(负责医技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)
咸国权(负责财务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)
李新文(负责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)
中共建湖县建阳眼科医院支部委员会
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