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击医保欺诈,我们在行动
图片来源:原创
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“救命钱”,具有“专款专用”的性质,但有许多不法分子欺诈骗取医保基金,损害参保人的利益。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,促进基金有效使用,建阳眼科医院工作人员,积极宣传、悬挂横幅、分发传单,告诫人们谨防欺诈,打击医保诈骗行为。
在此,建阳眼科向各位参保人发出倡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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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树立主人翁意识,从我做起,珍惜医保权益,争做宣传员、监督员,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。
2、不伪造医疗服务票据,骗取医保基金。
3、不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,不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。
4、不非法使用医保卡,套取药品耗材等,倒买倒卖非法牟利。
如何规范使用医保卡呢?
1·如果你是定点医疗机构
1、严禁盗刷、空刷医保费用。
2、严禁将药品、保健品、生活用品、诊疗项目等串换结算。
3、严禁通过赠送礼品、减免自付费用等诱导参保人员进行医保结算。
4、严禁留置、收集参保人员证卡进行医保结算。
5、严禁纵容、默许冒名就诊进行医保结算。
6、严禁分解收费、超量用药、重复用药、使用无适应症药品进行医保结算。
7、严禁无指征检查、治疗、住院进行医保结算。
8、严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。
9、严禁伪造、变造医疗文书或提供虚假医疗费凭据骗取医保基金。
10、严禁违反医保监控设备使用管理规定。
2·如果你是参保人员
1、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参保登记。
2、不得出借医保证卡。
3、不得冒名就医、配药进行医保结算。
4、不得超量配药或虚构病情骗取药品进行医保结算。
5、不得涂改、伪造、变造医疗文书骗取医保待遇。
6、不得要求将生活用品、保健品等纳入医保结算。
7、不得变卖药品、医用耗材等套取医保待遇。
8、不得参与医保结算后返利、返现等活动。
9、不得长期无指征占床住院进行医保结算。
10、不得在报销时提供虚假票据、材料。